1.胎儿存活。
2.无明显头盆不称,胎头已入盆。
3.宫口已开全。
4.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,先露骨质部已达坐骨棘下3cm或以下。
5.胎膜已破,胎膜未破应先行人工破膜术。
1.第二产程延长初产妇宫口开全已达2小时,经产妇胎头露于阴道口达1小时而未能娩出者。
2.缩短第二产程产妇全身情况不宜于娩出时摒气用力者,如产妇合并心脏病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肺结核、严重贫血或哮喘等并发症。
3.子宫瘢痕剖宫产史或子宫手术史,在第二产程子宫收缩力增强,易引起瘢痕撕裂者。
4.持续性枕后位、持续性枕横位胎头内旋转受阻,徒手旋转不成功,需要旋转牵出胎头者。
5.胎儿有宫内窘迫可能者。
1.骨盆狭窄或头盆不称。
2.颜面位、额位、高直位或其他异常胎位。
3.严重胎儿窘迫。
1.产妇并发症
⑴宫颈裂伤:多因宫口未开全造成,阴道检查时要确定宫口开大情况。
⑵外阴阴道裂伤:多由会阴切口过小或阴道壁组织弹性差所致,必要时应行充分的会阴侧切。
⑶阴道血肿:由于阴道壁被吸入吸头器所致,旋转吸引器后必须仔细检查,排除软组织受压,血肿不大时可不必处理。
2.胎儿并发症
⑴头皮血肿:负压过大或牵引力过大,牵引时间过长所致,多于一个月内自然吸收,无需特殊处理,避免穿刺或揉搓血肿,防止感染。如头皮血肿迅速增大,有活动性出血者应切开止血。
⑵颅内出血:按新生儿颅内出血处理。
⑶颅骨损伤:和吸引负压过大或牵引力过猛有关。多为颅骨线性骨折,可自愈不需处理,罕见的凹陷性骨折可影响脑组织,应行手术治疗。母婴并发症均可用良好、规范的操作加以避免,所发生的损伤轻微,多不需特别处理。
1.检查吸引器有无损坏,漏气,橡皮套是否松动,并将橡皮管接在吸头器的空心管柄上,连接负压装置。
2.产妇取膀胱截石位,常规冲洗消毒外阴。
3.导尿排空膀胱。
4.行双侧阴部神经阻滞麻醉。
5.阴道检查。再将行阴道检查,排除头盆不称等禁忌证,胎膜未破者予以破膜。
6.会阴较紧者应行较大的会阴侧切术。
7.放置吸引器。在吸引器胎头端涂消毒石蜡油,左手分开两侧不阴唇,暴露阴道外口,以中示指掌侧向下撑开阴道后壁,右手持吸头器将胎头端向下压入阴道后壁前方,然后示中二指掌面转向上,挑开阴道右侧壁,使吸头器右侧缘滑入阴道内,继而左手指转向上,提拉阴道前壁,使吸头器上缘滑入阴道内,最后拉开左侧阴道壁,使吸头器胎头端完全滑入阴道内并与胎头顶端紧贴,再一手扶持吸头器并稍向内推顶,使吸头器始终与胎头紧贴,另手示中二指伸入阴道内沿吸头器胎头端与胎头衔接处摸一周,检查二者是否紧密连接,有无软组织受压,若有将其推出,并将胎头吸引器牵引柄与胎头矢状缝一致,作为旋转标志。
8.抽吸空气形成负压
注射器抽吸法:术者左手扶持吸头器,不可滑动,由助手用50或100ml空针逐渐缓慢抽气,使胎头在缓升的负压下,逐渐形成一产瘤,一般抽出空气150ml左右,如胎头位置较高,可酌情增加,负压形成后用血管钳夹紧橡皮接管,然后取下空针管。
电动吸引器抽气法:将吸头器牵引柄气管上的橡皮管与电动吸引器的橡皮管相接,然后开动吸引器抽气,胎头位置低可用40kPa(300mmHg)负压,胎头位置较高或胎儿较大,估计分娩困难者可用60kPa(450mmHg)负压,一般情况可选用50.7kPa(380mmHg)负压。
9.牵引先以示中二指轻轻握持吸头器的牵引柄,缓慢用力试牵引,另一手示中二指顶住胎头枕部。当吸引器向外牵拉时,如示中指指尖随吸头器下降则表示吸头器与胎头衔接正确,不漏气。在宫缩时先向外后牵引,使胎头离开耻骨联合向后并沿产轴下降,继之向前,然后向上牵引。使胎头沿产轴方向娩出。宫缩间歇时停止牵引,保持吸头器不随头回缩,宫缩时再行牵引。注意保护会阴。枕后位或枕横位者在牵引的同时缓慢旋转胎头,使枕部转至前位娩出。
10.取下吸头器胎头一经娩出,即应拔开橡皮管或放开气管夹,消除吸头器内的负压,取下吸头器,按正常机转娩出胎头。
11.胎儿娩出后常规肌肉注射维生素K4mg,预防颅内出血。
1.吸引时间,一般主张牵引时间10~15min,陈缩次数在5次以内,牵引时间过长,并发症发生率增高。
2.抽气必须缓慢,否则所形成的产瘤不易填满吸头器而滑脱。
3.牵引滑脱。牵引过程中的滑脱为负压不够或牵引方向不对,可重新放置,加大负压,一般只限操作2次,2次未成功立即改用产钳助娩,避免损伤胎儿。
4.术后要注意检查软产道,如有损伤及时缝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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